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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12号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七项规定

作者:郭峰发布时间:2016-06-07点击数: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校委会公告

【2016】第12号


各科室、级部:

校委会于5月9日时间召开,经校委会研究,修订了《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七项规定(试行稿)》,现公告如下:

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七项规定

(试行稿)

树立良好的班子工作作风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是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益的需要,也是树立学校领导班子良好工作形象的需要。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学校领导班子做起,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班子作风带动校风学风。经校委会研究,制定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考勤规定。正常工作日、学校临时工作安排、参加上级会议、个人组织活动等要严格执行考勤有关规定。起码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进而还要做到早到一会儿准备,晚走一会儿收尾。领导干部违反考勤规定该通报的必须通报,不能有任何特殊。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能下通知即可办好的事情就不开会,能开小会办好的事情就不开大会。要开会就要有通知、有主持、有主题、有议程,会议主持人要前有要求,后有总结。要严格会议纪律,按时开会,准时散会;每次会议主持人公布考勤;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每项工作一定做到要求明确、安排细致。

3、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公务接待、乘坐交通工具、住宿、餐补等方面的规定。不接受家长、商家宴请、走访、送礼等。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4、校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组织。对待自己防止骄傲自满,对待他人避免粗暴蛮横,对待组织杜绝“假大空虚”。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处事讲法则,遇事多沟通。做到谦虚谨慎、宽以待人、协调沟通、注重团结。

5、全面认真落实“4+X”工作法。“4”包括“上课、听课、巡查、教研”,“X”指分管工作或校委会安排的临时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上课,按照有关规定安排课时量,有大型活动不能上课由集体研究决定;校长和业务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其他班子成员听课不少于20节;定期参加学科教研组活动,要围绕学校课程改革指导校本教研;班子成员每天至少巡查校园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作好记录。

6、树立依法治校理念,坚持按制度办事。依法治校,一方面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度办事,凡是明令禁止的我们坚决不做。另一方面就是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已有的制度关键要严格执行,不能一张一弛,一松一紧;已有的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要尽快修订;没有的制度还要尽快健全。需要教代会表决的制度要教代会表决和修订,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发展需要,一般性的规定由校委会研究后发布执行或试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7、做细、做实、做足各自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对分管工作要承担领导责任,一方面要注重工作的全程参与和全程管理,从开始谋划到实施过程,最后到总结汇总等各个环节都做扎实,每个环节都要亲自参与,绝不能大事小事向下安排了事。另一方面要注重调查研究,要到教师中去、到学生中去、到课堂中去,了解真实情况,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继续坚持校级领导干部每周工作情况简报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校长签发: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