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设备设施安全、校园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关于加强设备设施安全、校园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济宁市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我校的持续安全和谐稳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设备设施安全、校园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各类设施安全隐患。要按照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认真开展学校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日巡视、周排查、月督导”,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按照“四不放过”要求,逐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暂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要紧紧抓住重点部位,特别要加强室外体育器械、楼道楼梯扶手、门窗玻璃、配电设施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工作意见:1、学校分管领导、总务负责人、物业管理人员每日对校舍设施进行巡视;2、总务部门每周召集物业管理人员对校舍设施进行专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维修并做好记录;3、总务部门要主动接受督导评估中心每月开展的专项督导工作,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并按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要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巡逻防护等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门卫查验和内部巡查等制度。学生上学期间外出必须执行班主任开具出门条制度,教师外出执行督导中心开具出门条制度。加强上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重点时段保安持械上岗。配齐防卫器械,不断完善物防技防设施。具体工作意见:1、对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实行登记制度,保安负责联系校内接待人员,无接待人员同意一律不得放行;2、夜班值守保安负责巡查用电、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保安公司汇报;3、凡学生外出,凭班主任签发的出门条,无出门条一律不得放行;4、教师外出,凭督导评估中心签发的出门条,无出门条一律不得放行;5、保安负责人要定期检查安保器械,及时保养、维护,确保器械时刻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每学期两次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内易可燃彩钢板建筑隐患,采用易可燃装修材料房屋隐患,消防安全制度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特别是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重点部位必须配备灭火器。具体工作意见:1、分管领导及总务负责人每月对所有防火专用器材进行巡检,发现损坏,及时更换;2、每学年邀请消防大队专业人员到学校进行火灾隐患排查;3、经常提醒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对防火设施时刻密切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主动联系当地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形成严密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监控设备的管理,保证技防设备的正常运行。每天做到网络监控巡查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保证技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尽量做到校园监控无死角、全覆盖,及时对校园安全事故情况进行下载记录,为处理事故做好技术保障。
六、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卫生防疫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坚持做到食品合格证索要、食品留样、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等制度,把好食品采购关口,严格食品加工程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零事故。具体工作意见:1、食宿园配合督导评估中心做好食品供应商的选择,食品采购一律采用能够提供合格证明的正规供应商;2、做好每日厨房加工食品的视频采集和保存,确保出现问题有据可查;3、做好宿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经常通风、消毒、凉晒,确保不发生流行病;4、认真细致观察食宿学生每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联系家长,杜绝在园内出现发病现象。
七、执行时间及其它事宜。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或补充事项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解释说明、修订。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