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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也篇第六 6.26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⑴焉。’其从之也?”子曰:“何为其然也?

作者:菁莪乐育发布时间:2016-06-06点击数:

6.26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⑴焉。’其从之也?”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⑵也,不可陷也;可欺⑶也,不可罔⑷也。”

【译文】宰我问道:“有仁德的人,就是告诉他,‘井里掉下一位仁人啦。’他是不是会跟着下去呢?”孔子道:“为什么你要这样做呢?君子可以叫他远远走开不再回来,却不可以陷害他;可以欺骗他,却不可以愚弄他。”

【注释】⑴仁——卽“仁人”的意思,和学而篇第一“泛爱众而亲仁”的“仁”用法相同。⑵逝——古代“逝”字的意义和“往”字有所不同,“往”而不复返才用“逝”字。译文卽用此义。俞樾《羣经平议》读“逝”为“折”说:“逝与折古通用。君子杀身成仁则有之矣,故可得而摧折,然不可以非理陷害之,故可折而不可陷。”亦通。⑶欺、罔——《孟子•万章上》有这样一段话,和这一段结合,正好说明“欺”和“罔”的区别。那段的原文是:“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知?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那么,校人的欺骗子产,是“欺以其方”,而宰我的假设便是“罔以非其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