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也篇第六 6.27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⑴,亦可以弗畔⑵矣夫!”
6.27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⑴,亦可以弗畔⑵矣夫!”
【译文】孔子说:“君子广泛地学习文献,再用礼节来加以约束,也就可以不致于离经叛道了。”
【注释】⑴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子罕篇第九云:“颜渊喟然叹曰:‘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这里的“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和子罕篇的“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是不是完全相同呢?如果完全相同,则“约之以礼”的“之”是指代“君子”而言。这是一般人的说法。但毛奇龄的《论语稽求篇》却说:“博约是两事,文礼是两物,然与‘博我以文,约我以礼’不同。何也?彼之博约是以文礼博约回;此之博约是以礼约文,以约约博也。博在文,约文又在礼也。”毛氏认为“约之以礼”的“之”是指代“文”,正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由博返约”的意思。⑵畔——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