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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篇第十一 11.17季氏富于周公⑴,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⑵。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作者:附小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5-30点击数:

11.17季氏富于周公⑴,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⑵。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译文】季氏比周公还有钱,冉求却又替他搜括,增加更多的财富。孔子道:“冉求不是我们的人,你们学生很可以大张旗鼓地来攻击他。”

【注释】⑴周公——有两说:(甲)周公旦;(乙)泛指在周天子左右作卿士的人,如周公黑肩、周公阅之类。⑵聚敛而附益之——事实可参阅《左传》哀公十一年和十二年文。季氏要用田赋制度,增加赋税,使冉求征求孔子的意见,孔子则主张“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结果冉求仍旧听从季氏,实行田赋制度。聚敛,《礼记•大学》说:“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可见儒家为了维护统治,反对对人民的过分剥削。其思想渊源或者本于此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