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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也篇第六 6.29子曰:“中庸⑴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⑵鲜久矣。”

作者:菁莪乐育发布时间:2016-06-06点击数:

6.29子曰:“中庸⑴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⑵鲜久矣。”

【译文】孔子说:“中庸这种道德,该是最高的了,大家已经是长久地缺乏它了。”

【注释】⑴中庸——这是孔子的最高道德标准。“中”,折中,无过,也无不及,调和;“庸”,平常。孔子拈出这两个字,就表示他的最高道德标准,其实就是折中的和平常的东西。后代的儒家又根据这两个字作了一篇题为“中庸”的文章,西汉人戴圣收入《礼记》,南宋人朱熹又取入《四书》。司马迁说是子思所作,未必可靠。从其文字和内容看,可能是战国至秦的作品,难免不和孔子的“中庸”有相当距离。⑵民——这“民”字不完全指老百姓,因以“大家”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