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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伯篇第八 8.9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⑴。”

作者:菁莪乐育发布时间:2016-06-01点击数:

8.9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⑴。”

【译文】孔子说:“老百姓,可以使他们照着我们的道路走去,不可以使他们知道那是为什么。”

【注释】⑴子曰……知之——这两句与“民可以乐成,不可与虑始”(《史记•滑稽列传》补所载西门豹之言,《商君列传》作“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意思大致相同,不必深求。后来有些人觉得这种说法不很妥当,于是别生解释,意在为孔子这位“圣人”回护,虽煞费苦心,反失孔子本意。如刘宝楠《正义》以为“上章是夫子教弟子之法,此‘民’字亦指弟子”。不知上章“兴于诗”三句与此章旨意各别,自古以来亦曾未有以“民”代“弟子”者。宦懋庸《论语稽》则云:“对于民,其可者使其自由之,而所不可者亦使知之。或曰,舆论所可者则使共由之,其不可者亦使共知之。”则原文当读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恐怕古人无此语法。若是古人果是此意,必用“则”字,甚至“使”下再用“之”字以重指“民”,作“民可,则使(之)由之,不可,则使(之)知之”,方不致晦涩而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