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篇第十三 13.23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⑴。”
13.23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⑴。”
【译文】孔子说:“君子用自己的正确意见来纠正别人的错误意见,使一切都做到恰到好处,却不肯盲从附和。小人只是盲从附和,却不肯表示自己的不同意见。”
【注释】⑴和,同——“和”与“同”是春秋时代的两个常用术语,《左传》昭公二十年所载晏子对齐景公批评梁丘据的话,和《国语•郑语》所载史伯的话都解说得非常详细。“和”如五味的调和,八音的和谐,一定要有水、火、酱、醋各种不同的材料才能调和滋味,一定要有高下、长短、疾徐各种不同的声调才能使乐曲和谐。晏子说:“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因此史伯也说,“以他平他谓之和”。“同”就不如此,用晏子的话说:“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我又认为这个“和”字与“礼之用和为贵”的“和”有相通之处。因此译文也出现了“恰到好处”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