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第十四 14.16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⑴。”曰:“未仁乎?”
14.16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⑴。”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⑵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⑶。”
【译文】子路道:“齐桓公杀了他哥哥公子纠,[公子纠的师傅]召忽因此自杀,[但是他的另一师傅]管仲却活着。”接着又道:“管仲该不是有仁德的罢?”孔子道:“齐桓公多次地主持诸侯间的盟会,停止了战争,都是管仲的力量。这就是管仲的仁德,这就是管仲的仁德。”
【注释】⑴管仲不死——齐桓公和公子纠都是齐襄公的弟弟。齐襄公无道,两人都怕牵累,桓公便由鲍叔牙侍奉逃往莒国,公子纠也由管仲和召忽侍奉逃往鲁国。襄公被杀以后,桓公先入齐国,立为君,便兴兵伐鲁,逼迫鲁国杀了公子纠,召忽自杀以殉,管仲却做了桓公的宰相。这段历史可看《左传》庄公八年和九年。⑵九合——齐桓公纠合诸侯共计十一次。这一“九”字实是虚数,不过表示其多罢了。⑶如其仁——王引之《经传释词》云:“如犹乃也。”扬雄《法言》三次仿用这种句法,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