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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灵公篇第十五 15.1卫灵公问陈⑴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⑵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明日遂行。

作者:附小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5-27点击数:

15.1卫灵公问陈⑴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⑵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明日遂行。

【译文】卫灵公向孔子问军队陈列之法。孔子答道:“礼仪的事情,我曾经听到过;军队的事情,从来没学习过。”第二天便离开卫国。

【注释】⑴陈——就是今天的“阵”字。⑵俎豆之事——俎和豆都是古代盛肉食的器皿,行礼时用它,因之藉以表示礼仪之事。这种用法和泰伯篇第八的“笾豆之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