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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2019】3号支委会·2019.12中层干部考评通知

作者:菁莪乐育发布时间:2019-12-13点击数:

中共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支部委员会文件

 

二附小〔2019〕3号                    签发人:李成泉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层干部考评通知

根据《学校中层科室考评意见》,学校期末将对各中层科室负责人本学期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19 年12月30 日-2020 年 1月 3 日

二、考评程序:

1. 档案检查。根据中层科室常规工作目标任务书,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各科室主任召集本科室人员会议,安排部署迎检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12月30日)

2. 现场巡查。主要采取实地观察等形式进行检查。重点看常规工作完成效果,校长督办落实情况,上级安排任务完成情况。(12月31日)

3. 述职评议。中层负责人向党支部述职。校级领导、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教师代表听取述职并评议。12月30日提交科室工作总结、科室主要负责人个人述职报告、嘉奖申请表、未完成工作清单。(1月2日)

4. 总结反馈。学校党支部汇总各方面情况,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根据中层干部年度考评考评分类分项和综合统计结果,对不同评价主体和不同评价档次考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形成年度考评工作总结,作为下一年度开展干部考评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召开校长办公会,对科室本学期工作进行综合反馈,对今后工作提出要求。(1月3日)

三、统计各科室常规工作信息。

1、办公室提交公文传输文件任务清单。

2、党建部提交中层干部请假情况统计资料。

3、校长室统计本学期中层管理职能内钉钉检查情况。

四、纪律要求:

1、本次考评工作,是“党管干部”的主要体现,是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履职能力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保障,所有人员务必本着对党支部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群众负责和对个人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

2、校级领导、支部委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工作态度,坚守原则底线,公平、公正评价每个科室的每项工作。参与考评的教师代表要认真参与考评,代表全体教师反映教师意愿。

3、中层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准备,严格按照党支部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有关档案,参加有关活动。对态度不认真,工作不积极,应付考评的科室负责人将不予考评并通报批评,并暂停中层干部职务。对不参加中层考评科室负责人将解除中层干部聘任。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聘任、评优重要依据。

五、其它

附校、幼儿园根据以上通知要求,另行确定时间检查。

 

附件 1:《学校中层科室考评意见》

 

 

 

中共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支部

                       2019 年 11 月29日

 

 

 

 

 

 

 

 

附件 1: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中层干部考评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层干部的考评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学校目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科室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工作,体现目标评价的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评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分类考评、综合认定原则。

第三条 考评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评的对象为学校中层科室主要负责人(含附校和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考评结果将作为科室主要负责人选拨任用和续聘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分管校级领导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评内容

第四条 中层领导干部的考评按照“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设置考评指标和评价要点。

(一)“德”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两项考评指标。政治素质的评价要点为理论素养、思想水平、政治方向、政治立场;道德品行的评价要点为党性修养、大局观念、道德品质。

(二)“能”主要包括工作思路、领导能力两项考评指标。工作思路的评价要点为工作计划、实施、落实情况;领导能力的评价要点为组织动员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三)“勤”主要包括精力投入、工作作风两项考评指标。精力投入的评价要点为责任感、进取心、敬业精神;工作作风的评价要点为深入实际、扎实肯干、民主管理、密切联系群众。

(四)“绩”主要包括规范管理、目标完成、突出业绩三项考评指标。规范管理的评价要点为制度健全、依法依规办事、选人用人情况、个人在班子中发挥的作用,工作完成效率;目标完成的评价要点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成效;突出业绩的评价要点为重大工作创新、开创性业绩、工作重大进展和突破、鲜明的工作特色。

(五)“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考评指标。廉洁自律的评价要点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第三章  考评程序

第五条  对中层干部年度考评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考评的时间进度与具体要求,做好考评前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考评对象根据考评内容和要求总结工作,组织科室人员整理档案,撰写个人述职报告。

第六条  考评分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工作检查和实地巡查、总结反馈等环节进行。

第七条  中层干部述职。中层干部述职分网上述职和会议述职两种方式进行。学校将中层干部述职报告提前上网公布,进行网上述职;党支部组织召开述职报告会和单位教职工大会等,中层干部分别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会议述职。述职情况由全体参与人员评议打分。

第八条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群众测评、中层干部之间互评、学校领导测评等三部分分别进行。群众测评:主要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满意度的综合测评。中层干部之间互评:主要对科室间沟通、协调、互助等方面进行相互测评。学校领导测评:学校校级领导主要对中层负责人服从领导、完成分配任务、执行力等方面进行测评。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票统计情况赋分。

第九条  工作检查和实地巡查。主要包括科室常规工作落实情况、校长督办工作落实情况、学校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上级安排任务落实情况。主要通过档案材料检查和实地巡查,有些工作可结合平时了解和观察。主要看做了哪些方面工作,采取哪些措施,取得哪些实实在在的成绩或效果,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等工作管理创新情况。逐项工作任务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写实。哪些工作任务完成,哪些工作任务没有完成?哪些工作任务完成好,哪些工作任务完成不好?哪些工作任务有起色,有创新?

第十条  总结反馈。学校党支部汇总各方面情况,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根据中层干部年度考评考评分类分项和综合统计结果,对不同评价主体和不同评价档次考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形成年度考评工作总结,作为下一年度开展干部考评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科室本学期工作进行综合反馈。

第四章 考评结果的确定

第十一条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标准:述职优秀;测评优秀;常规工作、学校和上级安排工作绝大多数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有些工作任务完成有创新。有些工作在上级评比检查中为学校赢得荣誉。获得学校嘉奖。无一票否决问题。

称职等次标准:述职良好;测评良好;常规工作、学校和上级安排工作绝大多数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无一票否决问题。

基本称职等次标准:述职良好;测评良好;常规工作、学校和上级安排工作大多数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有些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有个别工作无特殊原因没有完成。无一票否决问题。

不称职职等次标准:述职较差;测评较差;常规工作、学校和上级安排工作多数工作任务不能圆满完成,有些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有些工作无特殊原因没有完成。有一票否决问题。

第十二条 获得学校嘉奖的情况。由科室申报,学校党支部评审。

(一)科室某项工作中取得突破性进展,取得突出成效,得到大多数教师认可的。

(二)科室某项工作为学校部分或大多数教师赢得某种机会,某种福利,某种奖励的。

(三)在上级重大项目评比中获得最高奖励,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产生广泛影响的。

(四)科室某项工作思路、工作办法或工作措施有较大创新价值,并在工作应用中产生良好实效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问题,列为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不称职。不称职情况由学校党支部研究确定。

(一)有违法乱纪、师德师风问题被查处,有组织处分决定的。

(二)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较大安全事故的。

(三)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学校或上级安排工作任务不能圆满完成并致使学校受到上级批评或处分的。

(四)不服从学校或上级领导,拒不执行学校或上级决议或者工作安排的。

    第十四条  科室负责人考勤情况,加班情况,工作量情况要纳入考评内容中,作为确定等次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 考评结果的反馈及运用

第十五条 考评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中层干部名单由学校党支部公布,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  考评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领导与其本人谈话;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中层干部,由学校主要领导与其本人谈话,并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第十七条  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党支部申请复核。党支部在进一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中层干部应当根据反馈的考评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年度考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公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党支部。

第二十条  本方案自公布之学期起试行。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2012年8月28日第一稿2018年12月15日第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