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党支部 关于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组通字〔2016〕62号)及《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央和省<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学院二附小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2017年1月6日——1月31日)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在“两学一做”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2.(2017年1月8——1月12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3.(2017年1月8日——2月6日)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教学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撰写个人小结。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师生,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支部书记主持撰写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支部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
4.(2017年2月16日)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参会人员为支部班子成员。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学习、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5.(2017年2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包括预备党员)。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分党小组进行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6.(2017年2月17日—2月28日)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党组织备案。
三、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1.结合工作实际,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2.党支部班子成员分别对党员进行谈心并进行点评。
3.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但不评定等次。
4.党支部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5.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
6.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7年2月17日前完成,评议结果于2月24日前报济宁市教育局党委。
时间 | 活动内容 | 具体要求 | 完成上交材料 |
2017年1月6日——1月31日) | 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 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1、上交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手抄学习笔记。 2月7日,上交学习单 。 |
(2017年1月8——1月12日) | 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 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 1、李成泉(苏明、陈皓、王洪剑、朱彩霞) 2、李成泉、王洪剑、朱彩霞:与第一党小组成员谈心; 3、苏明、陈皓与第二党小组成员谈心。 | 2、对照“四讲四有”内容,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及群众意见进行谈心,形成谈话材料。 |
(2017年1月13日——2月8日) | 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 | 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在此基础上,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撰写个人总结。
| 3、上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
(2017年2月16日) | 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学习、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
| 4、提前完成支部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清单,(郭峰) 5、提前完成个人征求意见梳理和查摆问题清单(支部成员) |
(2017年2月17日) | 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 | 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分党小组进行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 7、完成《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
(2017年2月17日—2月28日) | 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 | 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党组织备案。 | 8、支部和班子成员整改清单,党员做出整改承诺。 |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配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