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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作者:教务部发布时间:2021-09-16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保证学生每天有10小时的睡眠时间,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具体实施办法

(一)严禁教师“拖堂”侵占学生课间休息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全面落实课程计划的各项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教育教学计划、随意增加教学内容、随意提高课程内容难度和要求、随意停课放假。严禁教师"拖堂"侵占学生课间休息、锻炼和活动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体育与健康课时和其他体育锻炼时间。

(二)严禁学校利用双休日等组织学生补课

1.统一实行国家规定的每周5天工作制。其中,严禁学校利用周六、周日、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不得利用中午休息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课、补课和做作业。要采取措施保证学生每天有10小时的睡眠时间。

教师布置作业必须坚持“难易适度、数量适当”的原则,以中等学业水平的学生为参照,并精选习题。

2.一、二年级书面作业当堂课内完成,不布置课外作业;三、四年级的书面作业一般应在课内完成,每天的课外作业完成期间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每天的课外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45分钟;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课程原则上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

3.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课外作业,严禁布置简单重复和惩罚性的作业。学校应对老师安排的作业量及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进行跟踪调查,定期回收分析。

4.睡眠管理上,要把家庭和学校的边界划出来,通过家长培训或微信、美篇等线下方式将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告知家长,要求家长必须站在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严格孩子睡眠时间,保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学生晚上九点二十前睡觉,保证学生每天有10小时的睡眠时间,确保孩子们睡眠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