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安保采购内容及要求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安保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坐落于曲阜市仓庚路,学校办公楼、教学楼、体育场等学校所有场所及校园周边安保管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人员数量须满足工作需求,总人数≥6人次。
所有保安人员必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 564 号国务院令)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条例办法》(112 号公安部令)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
1、服务要求
执行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门卫管理制度;按照学校的要求,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白天保持2人执勤,晚上保持1人执勤,结合劳动法规定,故共计执勤为6人次。
2、执勤时间及人数:
序号 | 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 7:30--19:30保持2人执勤 |
19:30--7:30保持1人执勤 |
3、岗位职责:
(1)保安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执勤点,携带必要的执勤用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统一制服,佩戴保安标志,做好上岗前的准备。
(2)保安员上岗后,严格执行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门卫管理制度,对来访人员要进行联系登记,在得到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登记进入。禁止推销、业务人员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婉言劝离。
(3)外来车辆禁止入内。对需要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车辆,经相关人员同意后,统一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到指定位置停放;在车辆外出时应接受停车检查。
(4)对于外出物资需有关部门开具出门证;检查出门证时要看清楚时间、物品名称、数量,在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5)如有自带物品外出时,须有办公室出具的物品出门证,保安员在核查无误后,收回出门证方可放行。
(9)协助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做好火灾、反恐防暴、抢劫、盗窃等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大风、大雾、暴雪、暴雨等恶劣自然灾害抢救,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案,明确责任分工,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给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工作人员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
(10)根据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安排,做好各类安保和服务工作。
(11)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税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三、服务人员要求
1.投标人配备的保安队长应为复员转业军人或具有 3 年以上保安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指挥能力。
2. 投标人配备的保安人员年龄在 18-50周岁,形象较好,身高男:170cm、女 160cm 以上(其中女队员人数不能超过队员总数的 1/3),从事保安工作一年以上,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保安员上岗证,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履行保安工作职能。
3. 巡逻岗人员要 24 小时不间断巡逻,有相关的记录及巡视点部位签到记录。
4. 保安员工作规范:
①保安员要遵守和执行保安行业制度及学校有关制度。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端
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尽己所能为师生提供服务。
②树立良好的形象,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警容姿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不在值
勤期间从事与岗位职责无关的活动。
③严格执法,文明执勤。纠正违章要先敬礼,并使用规范动作和文明语言。要以理服人,
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打骂师生,不准与学生拉扯、争吵等。
④学校领导及其车辆出入校门时要敬礼。
⑤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接任务和装备,打扫责任区的卫生。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爱护、管理、使用好公用物品、警械装备。
⑥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各项制度。
⑦发生灾害事故或校园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处值班老师和处领导报告,在老师
指导下进行初期处置。
⑧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师生安全,
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保安员的培训、住宿等需求由供应商承担。
6.在服务过程中,因保安人员过失,学校财产丢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四、服务质量
保安服务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现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五、其它要求
1、保安服务人员统一配备标准的保安人员制服。
2、因保安员请假或离职而出现缺编的现象,中标人应按时补齐,并不得影响保安服务质量。
3、中标人应负责办理保安人员暂住证等各种所需证件。
4、采购人将为保安人员提供住宿场所,但住宿所需条件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保安人员的一日三餐,且中标方不得在各楼内开火做饭。
5、学校有重大活动时,中标人应免费配合院方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6、完成学校要求协助的其他工作。
7、采购人将按照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对服务不达标的情形依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