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安保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安保服务及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A包 | A包为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采购。 |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供应商须具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4、拟派项目组成员均须提供保安员证。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 9、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 20 |
四、项目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得方法:
1、报名方式:邀请招标
2、文件获取方式:由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招投标
五、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3月9日2时30分-2021年3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曲阜市仓庚路1巷1号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六、开标及解密电子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仓庚路与逵泉中路交叉口往西150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网站:(http://www.jnxydefsxx.com/a/news/gonggao/)、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qufu)、同时发布。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采购人: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联系人:郭峰
电话:0537-3191177
2021年3月5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 |
2 | 招标内容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3 | 服务期要求 | 1年 |
4 | 服务地点 |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
5 | 质量要求 | 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现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
6 | 安全要求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7 | 采购预算 | 本次采购预算:21万元 采购预算是采购人对此次采购期望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
8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要求 |
9 |
资格审查
|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2、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证件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审核。包括: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4)《保安服务许可证》 以上证件资料密封包装,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接受。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谈判(开标)会议。其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开标)会议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证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可不密封,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给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 ||
其他资料 | 所有须提交的资料证件应使用档案袋承装并密封,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一次性提交,不接受二次补充。开标后由谈判小组进行查验,查验完后当场退回。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做废标处理。 | |
10 | 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 | 1、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1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向邀请供应商发放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
13 |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递交采购人。 |
14 | 谈判有效期 | 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17 | 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 1、一份正本,[另:如若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数量副本(内容与正本完全一致)]。 2、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采用A4纸张打印后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 |
18 |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及 截止时间 | 地点: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曲阜市鲁城街道仓庚路1巷1号)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14时00分 |
19 | 谈判地点及时间 | 地点: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仓庚路与逵泉中路交叉口往西150米)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14时00分 |
20 | 评分标准及方法 |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单位候选人。 |
21 | 知识产权 |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
22 | 质疑方式 及电话 | 采购人: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联系人:郭主任 电话:0537-3191177 |
23 | 投诉 | 采购人: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联系人:郭主任 电话:0537-3191177 |
24 | 报价次数 | 第二次报价作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
25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如有) |
26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8年1月1日起至今 |
27 | 付款方式 | 费用按季度拨付,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下季度月初支付。 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安保服务单位出具正式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用转帐方式向安保服务单位支付款项。每年末付清当年费用。 |
28 | 分包 | 不允许 |
29 | 谈判小组的 组成 | 谈判小组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 |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所需。
2.定义
2.1采购人: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2.2供应商:指按要求响应谈判,参加谈判报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成交供应商:指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提供合同服务的供应商。
2.4服务:指成交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等。
2.5响应(报价)文件系指供应商应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
3.说明
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
4.其它
详见前附表。
5.谈判文件的解释质疑及投诉
5.1 本谈判文件由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负责解释。
5.2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谈判文件、采购谈判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各潜在供应商如有质疑,可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请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递交。
5.3 投诉: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提起投诉。
(二)谈判文件说明
6.谈判文件的构成
6.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报价程序和合同格式等内容,谈判文件有下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合同格式
(4)采购内容及要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2响应文件和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采用中文。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6.3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4本次采购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6.5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7.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判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三个工作日前收到的谈判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采购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0.报价要求
10.1本次竞争性谈判非一次性报价,第一轮报价将作为进入第二轮报价的重要依据。
10.2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服装、材料、 机器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服务费、配合费、税费等达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一切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遗漏的任何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
10.3供应商报价时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详细填报各种报价表。采购人有调整服务的权利,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服务量结算。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未填单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内。
结算调整幅度:服务结算时分项报价按第二次最终报价与第一次公开报价的差距同比例调整。
10.4供应商须提报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0.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10.6如果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10.7投标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价或合计价,报价有优惠的,请将优惠一并折入服务价格,本项目不接收报价以外的价格优惠、赠与。
10.8本项目报价为含税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11.最终报价
(1)本项目实行二次报价,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报价。在技术要求及报价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作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以最终报价作为投标报价计算分值,签订合同时供应商的最后一次报价作为成交价,多次报价中的优惠均有效,相同项取其最优,不同项各项相加。
(2)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谈判小组发现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谈判小组认定该报价单位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时,其报价做无效报价处理。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或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谈判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另行采购。
12. 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13.谈判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13.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并应采用转账形式,将谈判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注:谈判保证金注明项目名称。
13.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
13.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持验收单退付履约金证明和对开收据退付。
1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3.5.1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13.5.2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
13.5.3从报价截止到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13.5.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4.谈判有效期
14.1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谈判保证金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采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明确注明“正本”字样。
15.2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
15.3除供应商对错误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或改写。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6.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交
供应商需要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有效。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标注页码,其正本应采用A4纸张打印后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
17.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密封。
资格证明文件密封。
17.3在响应文件封面及密封袋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报价日期;响应文件正本封面侧立面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
17.4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标明:于2021年3月11日2时0分之前不准启封(加盖公章)。
18.响应文件的拒收
18.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18.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19.3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20.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0.2采购人拒绝接收未办理获取谈判文件相关手续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20.3响应文件的签收
(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
(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
(3)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五、 公开报价、谈判、成交
21.公开报价
21.1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监督人员、采购人、供应商参加。
21.2 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报价截止等有关事项。
21.3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确认密封完好;
21.4公开报价,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1.5 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公开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21.6公开报价结束。
22.谈判小组
22.1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成交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2.2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法定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5)编写评审报告;
(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2.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四)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3.谈判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谈判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23.1客观性原则: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3.2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3.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谈判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4保密性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23.5综合性原则:谈判小组综合分析、评审报价单位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推荐成交候选人;
23.6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由谈判小组集体综合评定。
24. 评审纪律
24.1 评审是谈判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应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报价单位,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2 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4.3 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不得与报价单位私下交换意见。
24.4 评审结束后,评审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以外。
24.5 采购人、谈判小组及与谈判有关的工作人员应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单位名单、评审过程、各报价单位的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
24.6 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报价单位企图影响谈判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报价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5.初步评审
25.1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显著偏离或保留。
25.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
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不接受备选方案);
4.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5.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缴纳时间、保证金金额、交纳方式)的;
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采购人应当拒绝,并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销,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
26. 技术及商务谈判
26.1按各供应商签到的顺序决定谈判顺序,分别与符合初步评审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26.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每一家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信息。
26.3在各供应商全部谈判一遍后,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信誉、后期服务等评定因素,对各供应商进行评审,对于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有权要求全部或某些供应商重新进行谈判。
26.4谈判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及现场供应商报价情况,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
26.5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最终响应文件,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
27. 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无效、串通报价、报价均超最高限价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评审时,谈判小组有权停止采购活动。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8.澄清有关问题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细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主动澄清。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9. 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9.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9.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0. 无效报价
3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4)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6)报价(含第一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7)未全部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报价仪式;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0.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由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采购活动中有恶意串通行为的;
(2)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投诉的;
(4)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废标处理:
(1)不同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单位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8)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0.5.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予以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1)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报价单位达不到法定数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单位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采购人将把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31. 成交标准
31.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经评审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时,技术方案优者优先考虑。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1.2(一)小微企业价格折减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②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节能(强制类产品)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属于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但在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招标要求的,允许选择在节能清单之外的。
(五)节能产品(非强制类)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当期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清单内产品的,应于报价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并按要求填写节能产品加分明细表。
加分标准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 优惠幅度 | |
20%(含20%)以下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
20%—50%(不含20%含50%)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
50%(不含50%)以上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报价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即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所在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加盖供应商公章。(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六)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的,应于报价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并按要求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
加分标准
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 优惠幅度 | |
20%(含20%)以下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
20%—50%(不含20%含50%)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
50%(不含50%)以上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报价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即所投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所在页,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①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和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2.确定成交程序
谈判小组依据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对谈判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按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列顺序,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33.谈判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谈判小组即告解散。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它资料应当立即交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六、 授予合同
34. 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行为或结果如被投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后,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将依法拒绝其成交。
35. 确定成交人
35.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原则,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谈判报告,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2 确定成交结果后,公示期满未有异议,采购人将以成交通知书的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其报价被接受。
35.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6. 签订合同
36.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36.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质疑和投诉
37.1报价单位对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37.2质疑实行实名制,报价单位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价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1)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2)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
(3)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37.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报价单位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4)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5)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报价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报价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报价单位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报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7.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单位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
(三)成交(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
(四)预成交(成交)供应商情况;
(五)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37.5报价单位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37.6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规。
七、解释权
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谈判文件未做须知明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解释。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曲阜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签订地点:
项目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双方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法及 项目谈判结果,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条款。
2、成交通知书。
3、成交单位谈判响应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
5、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合同金额:
安保服务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总金额为(大写) (小写) 。 (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服装、材料、 机器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服务费、配合费、税费等达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一切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遗漏的任何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收报价以外的价格优惠、赠与。
本项目报价总价为含税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三、供应商负责条件和期限:(采购需求中的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谈判内容及要求。
四、服务期要求: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完成规定的安保服务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3日内整改和解决;逾期未解决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该给予经济赔偿。
2、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
3、乙方无任何法律依据或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额为 10 万元,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给予赔偿。
4、合同期满后,甲方对委托乙方管理、使用的全部设施设备、房屋及管理档案等进行接收并检查,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须照价赔偿,赔偿金将从最后一个付款期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应赔偿。
5、在保证保安服务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现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情况下,年保安服务收费不变,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2 年。
6、未尽事宜,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解决,没有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七、合同的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商请监督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商请监督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2、未经甲方商请监督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八、 争议的解决
甲、乙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协商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济宁仲裁委员会依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本合同签订前经三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加盖印章并合同备案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监督方(盖章):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签订地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坐落于曲阜市仓庚路,学校办公楼、教学楼、体育场等学校所有场所及校园周边安保管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人员数量须满足工作需求,总人数≥6人次。
所有保安人员必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 564 号国务院令)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条例办法》(112 号公安部令)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
1、服务要求
执行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门卫管理制度;按照学校的要求,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白天保持2人执勤,晚上保持1人执勤,结合劳动法规定,故共计执勤为6人次。
2、执勤时间及人数:
序号 | 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 7:30--19:30保持2人执勤 |
19:30--7:30保持1人执勤 |
3、岗位职责:
(1)保安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执勤点,携带必要的执勤用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统一制服,佩戴保安标志,做好上岗前的准备。
(2)保安员上岗后,严格执行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门卫管理制度,对来访人员要进行联系登记,在得到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登记进入。禁止推销、业务人员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婉言劝离。
(3)外来车辆禁止入内。对需要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车辆,经相关人员同意后,统一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到指定位置停放;在车辆外出时应接受停车检查。
(4)对于外出物资需有关部门开具出门证;检查出门证时要看清楚时间、物品名称、数量,在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5)如有自带物品外出时,须有办公室出具的物品出门证,保安员在核查无误后,收回出门证方可放行。
(9)协助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做好火灾、反恐防暴、抢劫、盗窃等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大风、大雾、暴雪、暴雨等恶劣自然灾害抢救,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案,明确责任分工,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给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工作人员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
(10)根据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安排,做好各类安保和服务工作。
(11)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税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三、服务人员要求
1.投标人配备的保安队长应为复员转业军人或具有 3 年以上保安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指挥能力。
2. 投标人配备的保安人员年龄在 18-50周岁,形象较好,身高男:170cm、女 160cm 以上(其中女队员人数不能超过队员总数的 1/3),从事保安工作一年以上,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保安员上岗证,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履行保安工作职能。
3. 巡逻岗人员要 24 小时不间断巡逻,有相关的记录及巡视点部位签到记录。
4. 保安员工作规范:
①保安员要遵守和执行保安行业制度及学校有关制度。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端
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尽己所能为师生提供服务。
②树立良好的形象,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警容姿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不在值
勤期间从事与岗位职责无关的活动。
③严格执法,文明执勤。纠正违章要先敬礼,并使用规范动作和文明语言。要以理服人,
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打骂师生,不准与学生拉扯、争吵等。
④学校领导及其车辆出入校门时要敬礼。
⑤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接任务和装备,打扫责任区的卫生。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爱护、管理、使用好公用物品、警械装备。
⑥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各项制度。
⑦发生灾害事故或校园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处值班老师和处领导报告,在老师
指导下进行初期处置。
⑧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师生安全,
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保安员的培训、住宿等需求由供应商承担。
6.在服务过程中,因保安人员过失,学校财产丢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四、服务质量
保安服务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现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五、其它要求
1、保安服务人员统一配备标准的保安人员制服。
2、因保安员请假或离职而出现缺编的现象,中标人应按时补齐,并不得影响保安服务质量。
3、中标人应负责办理保安人员暂住证等各种所需证件。
4、采购人将为保安人员提供住宿场所,但住宿所需条件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保安人员的一日三餐,且中标方不得在各楼内开火做饭。
5、学校有重大活动时,中标人应免费配合院方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6、完成学校要求协助的其他工作。
7、采购人将按照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对服务不达标的情形依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安保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800201902000016-A包
供 应 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商务部分
1.1报价函………………………………………………………………………………
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3 报价一览表…………………………………………………………………………
1.4 报价明细表…………………………………………………………………………
1.5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加分明细表及证明文件(如有)………………
1.6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证明文件(如有)……………………………………
1.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9供应商简介………………………………………
1.9.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9.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9.3企业简介及企业信誉………………………………………
1.9.4相关证书……………………………………………………………
1.9.5供应商的财务报表……………………………………………………………
1.9.6投标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1.9.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章
2.1技术方案…………………………………………
2.2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表…………………………………………
2.3投入的设备一览表………………………………………………………………
第三章 优惠条款………………………………………………………………………
第四章 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备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添加相应内容并编制目录。
报价函
致:
我方已经认真审阅了已经认真审阅了 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文件,并对其没有任何保留意见,经研究决定参加本项目报价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份;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承诺以 万元的价款投报本项目,服务期
日历天。我们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我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费用。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和保证;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等,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采购所做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姓名)为供应商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你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授权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三
报价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总报价 | 小写: 元
大写: |
项目负责人 |
|
质量目标 |
|
服务期 |
|
优惠条件 |
|
其他 |
|
供应商(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报价明细表
(一)人员工资 |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加班及各类补贴(元 /年) |
其他费用 (元/年) |
计算依据 |
备注 | |||||||||
1 |
|
人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元/年 | ||||||||||||||||
(二)物资及消耗品费用 | |||||||||||||||||
序号 | 物资及消耗品 | 单价 (元) |
数量 |
合价(元/年) |
计算依据 |
备注 | |||||||||||
1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元/年 | ||||||||||||||||
(三)其他费用 | |||||||||||||||||
序号 | 其他费用 | 单价(元/月) | 总价(元/年) | 计算依据 | 备注 | ||||||||||||
1 | 管理费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元/年 | ||||||||||||||||
(四)利润及税费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计算依据 | 备注 | |||||||||||||
1 | 利润 | 元/年 |
|
| |||||||||||||
2 | 税费 | 元/年 |
| 标明税率 | |||||||||||||
合计 | 元/年 |
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供应商(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加分明细表
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报价金额 | 本包组总报价 | 本包组总报价比率(%) | 价格评标项加分 | 技术评标项加分 | 认证证书编号 | 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清单页 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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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供应商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
2.栏目5为栏目3中认可的总金额÷栏目4。
3.栏目6为供应商的价格评标项得分×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优惠幅度。
4.栏目7为供应商的技术评标项得分×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优惠幅度。
5.以上属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即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所在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6.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7.本表可根据项目包组情况同格式扩展。
供应商(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综合评分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报价 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 优惠幅度 | |
20%(含20%)以下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
20%—50%(不含20%含50%)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
50%(不含50%)以上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证明文件
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价格、技术评标项加分证明材料,并标明所在位置(若有)。 |
供应商(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
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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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报价金额 | 本包组总报价 | 本包组总报价比率(%) | 价格评标项加分 | 技术评标项加分 | 认证证书编号 | 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清单 页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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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供应商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
2.栏目5为栏目3中认可的总金额÷栏目4。
3.栏目6为供应商的价格评标项得分×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优惠幅度。
4.栏目7为供应商的技术评标项得分×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优惠幅度。
5.以上属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即所投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所在页,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6.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7.本表可根据项目包组情况同格式扩展。
供应商(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分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 优惠幅度 | |
20%(含20%)以下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
20%—50%(不含20%含50%)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
50%(不含50%)以上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
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价格、技术评标项加分证明材料,并标明所在位置(若有)。 |
供应商(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注: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原件须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起密封递交,否则不予认可。
附件八: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供应商概况:
A.供应商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年月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供应商(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九
投标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采购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订合同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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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本表之后附同类项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拟派项目人员一览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龄 | 分工 | 主要工作业绩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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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按同等格式扩展、修改。
供应商: (加盖公章)
附件十一
投入的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模型号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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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加盖公章)
密封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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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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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