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2019】58号·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评优的通知

作者:菁莪乐育发布时间:2019-12-25点击数:

 

 

 

 二附小〔2019〕58号               签发人:李成泉

 

 

 

关于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的通知

根据我校学期优秀教师表彰的规定,本学期教师评优将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表彰名额分配

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表彰按照不超过总人数25%控制指标。“优秀教师”按照教研组人数比例分配,共计26人,其中小学部18人,幼儿园8人。 “优秀班主任”按级部分配(合作部按一个级部核算),共计10人,其中小学部7人,幼儿园3人。学校派出托管办学人员中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推选1人。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其中小学部4人,幼儿园、托管办学根据考核情况推选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教研组名额分配:语文组7人,数学组3人,英语组1人,常识组3人,艺体组4人。

表彰名称

小学部

幼儿园

附校

合计

 

优秀教师

18

8

1

26

 

优秀班主任

7(6+1)

3

10

优秀教育工作者

4

1

5

 

2.推荐办法

“优秀教师”推荐由高喆同志负责,教师部、教务部具体组织,根据业务考评意见和学校有关要求,对常规业务进行合格性评价,再对常规业务合格以上人员,根据期末分项测评情况和考试成绩推荐,分项测评和期末教学成绩双优教师,没有否决问题,可直接推荐。在广泛调研的情况下,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表彰。

“优秀班主任”推荐由陈皓同志负责,大队部、班级部具体组织。根据常规工作和各项安排任务完成情况每级部推选两名候选班级,综合班级各科学习成绩和获奖情况按照级部推选一个班级。在广泛调研的情况下,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表彰。

“优秀教育工作者”按照行政、教学、学生、后勤四个部门,每个部门推荐一名优秀(附属单位幼儿园单列)。在广泛调研的情况下,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表彰。

3.表彰办法

所有校级表彰以文件形式公布并发放获奖证书。所有获奖按照绩效工资奖励办法给予一定金额奖励,奖金从绩效工资总额列支,学校聘任人员从下月工资中列支。自本学期始,凡是校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在学校推荐职称评审中可另加1分,且累计加分,不设上限。

4.以下几种情况人员不能推荐优秀

工作量不达标准的;不服从党支部领导,不执行支部决定的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教师;家长或学生反映强烈,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人员;在单位中有传播谣言、传播小道消息,搬弄是非,撒泼打闹,非法上访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有劣迹,有不文明行为,失信行为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教学声誉差,教学成绩多年落后的教师;受到本校和上级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教师。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2019年12月13日校委会研究通过

 

 

主题词:  教师 评优  通知

报校长室 公示  存档   2019年12月13日印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