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25号校委会公告·“仁爱教师”评选办法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校委会公告
【2016】第25号
各科室、级部:
校委会于6月12日召开,经校委会研究制定了《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仁爱教师”评选办法》,现公告如下: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仁爱教师”评选办法
第一条:仁爱教师奖的评选对象为全体教职员工,重点是在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特别是师德高尚的教师。
第二条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仁爱教师”每年6月评选。
第三条:每年度评选“仁爱教师”3—5人。
第四条: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政治方向明确,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无违法违规行为。
2.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事业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工作高度负责。
3.师生关系融洽。能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能够做到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在转化后进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以身示范。能够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5.行为世范。能够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尊重同事和家长,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6.主动学习。具有自觉学习的习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和读书活动。主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选资格: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擅自给学生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其他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评选程序
1、推荐:主要包括:个人申报、部门或级部推荐,推荐的候选人要填写《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仁爱教师申报表》(见附件)。
2、事迹介绍:被推荐的候选人在全体教师会议上进行事迹介绍。
3、民主选举:召开全体教师会议,根据候选人事迹介绍进行选举。
4、校委会研究:由评选领导小组对民主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研究,凡有一票否决项的候选人取消评选资格。
5、公示:对评选的候选人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 3 天。
第六条:表彰奖励
(1)学校在9月28号召开的校园祭孔仪式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进行奖励。
(2)评选的仁爱教师将作为上级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主要候选人。
第七条 评选要求
1、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人人参与,逐级推荐,真正做到优中选优。
2、评选过程要公开,优秀典型要树得住、立得牢,让群众认可。
附件 1、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仁爱教师”申报表
校长签发: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2016年6月12日
附件1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成泉
成员:苏明 、陈皓、高喆、王洪剑、朱彩霞、寻梅、郭峰、付云英、张伟、王萍、孔庆龙
附件2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仁爱教师”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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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 职 务 |
| 任教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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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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